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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

英文名:XizangMinzu University 简称:“西民大”,“西藏民大”,“XMU”,“西藏民族学院” 所在地:咸阳 院校代码:10695 类型:民族类/考研院校

  • 西藏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西藏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藏民族大学。国标代码:10695。第三条 学校地址:渭城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秦汉校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四路。第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省属高校。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主任的考试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策招生重大事宜。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高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第七条  西藏民族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情况,对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第九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区人社厅、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录取的学生中,除国家免费医学生、部队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外,其他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自治区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高考成绩为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第十二条 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经复查存在弄虚作假,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民族成份不受限制。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英语专业对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西藏考生不低于50分,其他省份考生不低于110分;其他专业无语种和单科成绩限制。第十五条 英语类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英语口试并合格;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体育加试并合格,且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分数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综合、语文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处理方法执行。在专业录取环节中,遇到同分同位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调剂环节,将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确定专业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 收费要求及标准第十八条 学校按西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各专业学费标准。第十九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规定,自治区对师范类专业学生实行免补(补助)政策。第二十条 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我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3360元/学年。 第六章 资助体系(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贷、助、减、免”的助学体系,具体资助办法请登录西藏民族大学网站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栏目进行查询。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修养的,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招生就业工作处咨询联系方式电    话:029-33755799 、33755035传    真:029-33755574电子邮箱:xzmuzsb@163.com,学校网址:www.xzmu.edu.cn。招生网址:zs.xzmu.edu.cn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大学的合法权益,西藏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9-33755293。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西藏民族大学,在这所充满魅力与活力的大学里学习、锻炼、成长、成才! 详情
西藏民族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9-02-15
西藏民族大学坐落在陕西省咸阳市,其前身是1957年中央指示创办、1958年9月开学的“西藏公学”。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学校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在祖国内地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西藏民族大学体育学院至今已有34年的办学历史。体育学院是西藏唯一的体育本科专业培养单位,学院现有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运动训练专业三个本科专业;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硕士点,体育硕士专业硕士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备,为西藏高原特色体育、学校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和招生项目2019年计划面向全国招生35人,具体招生项目和要求详见下表:招生项目性别招生人数备注田径不限12 篮球男10 足球男13包括1名守门员二、报名条件和要求(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各类考试中无作弊、违纪记录。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2、具备运动训练专业指定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截止2019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二)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12:00至2019年3月15日12:00。(三)报名方式1、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网站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及志愿填报;2、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3、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不能更改;4、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专项填报,运动训练专业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三、文化考试1、考试时间时间上 午下 午9:00-10:3014:00-15:304月20日语 文数 学4月21日政 治英 语注:考试时间安排以文化考试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2、考生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3、考试地点: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4月20、21日参加文化考试;4、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四、体育专项考试1、考试时间、地点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2、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具体情况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版)。五、录取办法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在国家统一高考前提前单独录取;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我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可降低3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可降低50分;3、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项目计划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者,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语文成绩,分数高者优先;4、体检结论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5、学校对拟录取考生,于2019年5月下旬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6、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申请申请免试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的运动员,请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七、教学安排及证书发放学生入校后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教学时数按国家和学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西藏民族大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八、学费标准待定。九、其它1、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联系方式西藏民族大学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29-33755799(兼传真)寒假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xzmuzsb@163.com3、学校网址:http://www.xzmu.edu.cn/4、本简章由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2019年1月详情
西藏民族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2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西藏民族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藏民族大学。学校地址:渭城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秦汉校区(建设中):西安市西咸新区。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性质:公办省属高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①硕士研究生教育②本科教育③(高职)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主任的考试招生就业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策招生重大事宜。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第六条  西藏民族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西藏民族大学2018年度普通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八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区人社厅、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录取学生除定向生、委托培养部队生源外,其他学生 毕业时都要进入人才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第九条 我校招收的那曲籍考生均为提前普通本科批次,有关计划性质、报考条件、投档要求等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下文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招生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要求西藏自治区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省份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无语种或单科成绩限制,第十二条 加试专业及要求:英语专业需口语加试成绩;体育专业需参加各省区的体育加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参加我校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或生源所在省份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联考并合格;其它专业无加试科目要求。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民族成份不受限制。第十四条 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适量录取符合国家录取标准规定的残疾考生。报体育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含170CM),女生160CM米以上(含160CM)。第十五条 相关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具体以公布专业的备注为准。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为:提前艺体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公布的批次执行。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原则。学校对于各省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各省区的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按照招生计划数1:1提档,对于平行志愿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专业录取。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但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直接予以退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方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六章 收费要求及标准第十九条 我校按西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我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照《西藏民族大学2018年普通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第二十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规定,自治区对师范类专业学生实行免补(补助)政策。 第七章 资助体系(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贷、助、减、免”的助学体系,具体资助办法请登录西藏民族大学网站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栏目或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修养的,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西藏民族大学招生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邮政编码:712082,咨询电话:029-33755799 、33755035,传真号码:029-33755799,电子邮箱:xzmuzsb@163.com,校园网域名:www.xzmu.edu.cn。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大学的合法权益,西藏民族大学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9-33755293。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西藏民族大学,在这所充满魅力与活力的大学里学习、锻炼、成长、成才! 详情
西藏民族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西藏民族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藏民族大学。学校地址:渭城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秦汉校区(建设中):西安市西咸新区。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性质:公办省属高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①硕士研究生教育②本科教育③(高职)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主任的考试招生就业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策招生重大事宜。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第六条  西藏民族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西藏民族大学2019年度普通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八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区人社厅、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录取学生除定向生、委托培养部队生源外,其他学生 毕业时都要进入人才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第九条 我校招收的那曲籍考生均为提前普通本科批次,有关计划性质、报考条件、投档要求等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下文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招生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要求西藏自治区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其他省份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无语种或单科成绩限制,第十二条 加试专业及要求:英语专业需口语加试成绩;体育专业需参加各省区的体育加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参加我校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或生源所在省份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联考并合格;其它专业无加试科目要求。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民族成份不受限制。第十四条 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适量录取符合国家录取标准规定的残疾考生。报体育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含170CM),女生160CM米以上(含160CM)。第十五条 相关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具体以公布专业的备注为准。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为:提前艺体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公布的批次执行。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原则。学校对于各省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各省区的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按照招生计划数1:1提档,对于平行志愿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专业录取。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但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直接予以退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方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六章 收费要求及标准第十九条 我校按西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我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照《西藏民族大学2019年普通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第二十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规定,自治区对师范类专业学生实行免补(补助)政策。 第七章 资助体系(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贷、助、减、免”的助学体系,具体资助办法请登录西藏民族大学网站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栏目或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修养的,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西藏民族大学招生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邮政编码:712082,咨询电话:029-33755799 、33755035,传真号码:029-33755799,电子邮箱:xzmuzsb@163.com,校园网域名:www.xzmu.edu.cn。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大学的合法权益,西藏民族大学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9-33755293。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西藏民族大学,在这所充满魅力与活力的大学里学习、锻炼、成长、成才!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邮编:7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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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2%u0039--%u0033%u0033%u0037%u0035%u0035%u0031%u0032%u0034(传真)
  • 邮编:
    7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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