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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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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Shaanx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简称:“陕中医” 所在地:咸阳 院校代码:10716 类型:医药类/考研院校

  •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6-05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药院校。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716。招生层次:本科。第三条  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现占地面积796675.3平方米,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第四条  学校现有14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3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开设27个本科专业,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拥有中医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已经形成了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不同层次,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第五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毕业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达到《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处、计财处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第十条  预留计划: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预留计划在总计划1%以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中药制药、制药工程、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助产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第十五条  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第十六条  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所报的所有专业都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根据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根据其填报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第十八条  江苏录取规则:学校对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如下:选测科目等级要求:  BB其他建议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满足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至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九条  免费医学生录取规则: 每个定向县区为一个专业代码,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定向县区。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定向县区志愿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考生。被录取为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我校签定培养协议,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定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计生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对因个人原因未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六章 收费、奖贷学金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按专业收取学费。本科3500~5000元/生·年,学生须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第二十一条  奖贷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38185360(传真),029-38184259,029-38032550;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2046;招生网址:http://zs.sntcm.edu.cn;咨询信箱:992754984@qq.com;咨询QQ:992754984;微信公众账号:sntcmjwc。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6月5日 详情
2017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05-2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药院校。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716。招生层次:本科。第三条  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现占地面积796675.3平方米,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第四条  学校现有13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1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开设21个本科专业,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拥有中医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已经形成了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不同层次,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第五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毕业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达到《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处、计财处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第十条  预留计划: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中药制药、制药工程。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近年来用人单位招聘意向,护理学专业建议女生身高为1.60米以上的学生报考。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第十五条  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第十六条  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所报的所有专业都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浙江录取规则:2017年录取专业对应选测科目要求如下:层次专业名称计划数选考科目数选考科目范围本科临床医学52生物   化学本科中医学52生物   历史本科中西医临床医学52生物   化学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根据其填报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第十八条  江苏录取规则:学校对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如下:选测科目等级要求:  BB其他建议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满足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至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六章收费、奖贷学金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按专业收取学费。本科3500~5000元/生·年,学生须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第二十条  奖贷学金:奖贷学金制度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简章。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38185360(传真),029-38184259;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2046;招生网址:http://zs.sntcm.edu.cn;咨询信箱:992754984@qq.com;咨询QQ:992754984;微信公众账号:sntcmjwc。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4月10日 详情
2018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5-25
2018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药院校。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716。招生层次:本科。第三条  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现占地面积796675.3平方米,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第四条  学校现有14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2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开设24个本科专业,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拥有中医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已经形成了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不同层次,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第五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毕业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达到《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处、计财处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第十条  预留计划: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中药制药、制药工程。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近年来用人单位招聘意向,护理学专业建议女生身高为1.60米以上的学生报考。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第十五条  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第十六条  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所报的所有专业都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浙江录取规则:2018年录取专业对应选测科目要求如下:层次专业名称计划数选考科目数选考科目范围本科临床医学32生物   化学本科中医学32生物   历史本科针灸推拿学22生物   历史本科中西医临床医学32生物   化学本科中药学22化学   生物本科康复治疗学22生物   物理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根据其填报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第十八条  江苏录取规则:学校对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如下:选测科目等级要求:  BB其他建议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满足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至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六章收费、奖贷学金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按专业收取学费。本科3500~5000元/生·年,学生须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第二十条  奖贷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38185360(传真),029-38184259;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2046;招生网址:http://zs.sntcm.edu.cn;咨询信箱:992754984@qq.com;咨询QQ:992754984;微信公众账号:sntcmjwc。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4月16日 详情
陕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药院校。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716。招生层次:本科。第三条  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现占地面积796675.3平方米,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第四条  学校现有14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2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开设24个本科专业,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拥有中医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已经形成了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不同层次,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第五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毕业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达到《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处、计财处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第十条  预留计划: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预留计划在总计划1%以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中药制药、制药工程。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第十五条  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第十六条  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所报的所有专业都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浙江录取规则:2019年录取专业对应选测科目要求如下:层次专业名称计划数选考科目数选考科目范围本科临床医学32生物  化学本科中医学22生物  历史本科针灸推拿学22生物  历史本科中西医临床医学22生物  化学本科医学影像学22生物  化学本科医学检验技术22生物  化学本科预防医学22生物  化学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根据其填报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第十八条   江苏录取规则:学校对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如下: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其他建议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满足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至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九条   免费医学生录取规则:每个定向县区为一个专业代码,分专业原则详见本章程第十六条。被录取为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我校签定培养协议,同时,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定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计生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对因个人原因未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六章收费、奖贷学金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按专业收取学费。本科3500~5000元/生·年,学生须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第二十一条  奖贷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38185360(传真),029-38184259;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2046;招生网址:http://zs.sntcm.edu.cn;咨询信箱:992754984@qq.com;咨询QQ:992754984;微信公众账号:sntcmjwc。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详情
陕西中医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5
一、学校全称:陕西中医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医药类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三、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四、校址:陕西省咸阳市世纪大道(南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北校区)。五、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名称:陕西中医学院。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七、其他要求:报考英语(中医药对外交流)、针灸推拿学(国际交流)、护理学(涉外护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八、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表》。九、录取规则:1.本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2.加分投档考生加分后等同于一般考生按成绩排队;降分投档无我校报考志愿考生不予录取,有志愿考生等同于投档分数线一般考生。3.先由高分至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情况下,再由高分至低分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若仍未满额,再由高分至低分录取调配志愿考生,满额为止。4.专业分配原则按专业清方式。即首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分类并按成绩排队,超过专业计划数的考生滤出来,对未满专业求其与计划数的差额。第一专业志愿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二志愿分类并按成绩排队,将超过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后计划数差额的考生滤过来。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最后,将服从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按专业热门程度将其调剂到缺额专业中去。十、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38185360 33691100通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世纪大道,陕西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2046招生网址:http://zs.sntcm.edu.cn电子信箱:sntcmcdd@163.com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详情
陕西中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0
陕西中医学院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陕西中医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医药类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三、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四、校址:陕西省咸阳市世纪大道(南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北校区)。五、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名称:陕西中医学院。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七、其他要求:报考英语(中医药对外交流)、针灸推拿学(国际交流)、护理学(涉外护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八、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表》。九、录取规则:1.本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2.加分投档考生加分后等同于一般考生按成绩排队;降分投档无我校报考志愿考生不予录取,有志愿考生等同于投档分数线一般考生。3.先由高分至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情况下,再由高分至低分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若仍未满额,再由高分至低分录取调配志愿考生,满额为止。4.专业分配原则按专业清方式。即首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分类并按成绩排队,超过专业计划数的考生滤出来,对未满专业求其与计划数的差额。第一专业志愿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二志愿分类并按成绩排队,将超过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后计划数差额的考生滤过来。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最后,将服从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按专业热门程度将其调剂到缺额专业中去。十、学费:临床医学、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护理)、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学费为5000元/学年;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制药工程(中药制药)、药物制剂、市场营销、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国际交流)、康复治疗学、英语(中医药对外交流)、应用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学费为4500元/学年;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学费为3500元/学年;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为5500元/学年。十一、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9-38185360 33691100通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世纪大道陕西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2046招生网址:http://zs.sntcm.edu.cn电子信箱:sntcmcdd@163.com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详情
陕西中医学院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2010-04-02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学校概况第一条 陕西中医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药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第二条 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学校现占地面积616024.4 m2,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西安市沣渭新区世纪大道南侧沣河之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广大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第三条 学校现有6个二级学院、8个教学系部;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个制药厂和陕西医史博物馆。有21个本科和5个高职专业,基本形成了以中医药为核心的,医、理、文、管、工等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已经形成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不同层次,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第二章?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四条 2010年本专科招生共计2380人,其中本科2000人,高职(专科)380人。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护理)、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制药)、市场营销、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国际交流)、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英语(中医药对外交流)、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医学心理学)、生物技术;高职招生专业为中医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制药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第三章?录取规则第五条 学校按各省、市级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第六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陕西中医学院的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考生。第七条 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就是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已满,顺序考虑这个考生所报第二专业,如果所报的所有专业都不能录取,才依次考虑下一个考生的志愿。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第八条 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第九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针灸推拿学(国际交流)、涉外护理、英语(中医药对外交流)等专业建议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报考,且须有口试成绩。第十条 护理学专业建议女生身高为1.60米以上的学生报考。第十一条 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四章?收费标准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按专业收取学费。本科4500~5000元/生·年,高职5500元/生·年。学生须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第五章?其他第十三条 高职各专业在陕西中医学院北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学习;本科在陕西中医学院南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沣渭新区世纪大道)学习。?咨询电话:029-38185360 33691100 38185055(传真)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沣渭新区世纪大道邮 编:712046招生网址:http://zs.sntcm.edu.cn咨询信箱:sntcmcdd@163.com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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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中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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