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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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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

英文名:Xi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咸阳师院” 所在地:咸阳 院校代码:10722 类型:师范类

省属本科
  • 咸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咸阳师范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2-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高职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咸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722,在陕招生代码:802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属于专科办学层次,只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秦都两个校区,占地840余亩,另有实习实训基地2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1.5万余人、留学生50余名、继续教育学生6000余人。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28个研究机构。目前,有本科专业56个(师范类专业19个、非师范类专业37个),高职专业23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99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3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职工669人。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高度重视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赴菲律宾、泰国担任汉语志愿者项目,赴新加坡幼儿园任教项目,赴韩国东亚大学游学活动项目、交换生项目,赴泰国汉语教学见习项目,“2 2”“3 1”赴美国留学双学位项目,为学生出国留学、实习实践搭建平台。第五条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学校现有渭城、秦都校区两个校区,高职办学地点位于秦都校区。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邮编:712000秦都校区:咸阳市珠泉西路3号邮编:712025学校网址:www.xync.edu.cn联系电话:029-33720888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的制订,组织实施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学校高职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及招生就业处、党政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宣传部、学生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七条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实施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学校高职综合评价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 http://zsb.xyn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33587688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八条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第九条2017年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由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申请参加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据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已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17年3月11日9:00至3月12日17:00,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渭城校区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并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第十三条学校于2017年3月19日对申请入学者统一组织考核:1.普通高中学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2.“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学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第十四条综合评价内容:1.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内容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构成,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为参照,不计入总成绩。2.“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学生,综合评价成绩由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第十五条学校于2017年4月6日前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考生预录取名单报送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第十六条预录取考生于2017年4月11日持学校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秦都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六章综合评价成绩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普通高中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200分。“三校生”和同等学力学生,文化基础考试成绩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5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省招办提供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七门课成绩为基础,经过赋分后,以其算术平均值计入综合评价总分。第十八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赋分标准为: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所考察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均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录取。“三校生”文化基础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试题命题范围不超出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命题大纲,各门课程满分50分共150分;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分理工类、综合类)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150分。第七章录取规则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二十条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普通高中学生和“三校生”按报名人数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第二十一条学校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综合评价总分相同,普通高中学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校生”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基础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入学申请者,学校将不予录取。第二十二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不予录取。第八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收费标准:一般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1200元/生?年。第九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体系,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美国角声助学金、新加坡华侨助学金等社会捐助的各类奖助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可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顺利入学开设了绿色通道业务,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对本地区已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报到前必须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资助中心,自行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第十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咸阳师范学院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2-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高职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咸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722,在陕招生代码:802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属于专科办学层次,只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秦都两个校区,占地824余亩,另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262人,高职学生1494人,留学生26人。学校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33个研究机构,有本科专业55个(师范类专业19个、非师范类专业36个),涵盖文学 、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237人,其中专任教师79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33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职工122人。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高度重视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赴菲律宾、泰国担任汉语志愿者项目,赴新加坡幼儿园任教项目,赴韩国东亚大学游学活动项目、交换生项目,赴泰国汉语教学见习项目,“2 2”“3 1”赴美国留学双学位项目,为学生出国留学、实习实践搭建平台。第五条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学校现有渭城、秦都两个校区,高职办学地点位于秦都校区。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邮编:712000秦都校区:咸阳市珠泉西路3号邮编:712025学校网址:www.xync.edu.cn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的制订,组织实施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学校高职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及招生就业处、党政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实验室管理处、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七条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实施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学校高职综合评价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 http://zsb.xyn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33587688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八条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第九条2018年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由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报名对象1.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且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且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根据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com),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已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18年3月9日8:00至3月20日18:00进行专业志愿填报、确认和准考证打印:1.专业志愿填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xync.edu.cn)进入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明确是否愿意专业调剂,完成专业填报的确认。2.准考证打印: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缴费后,进行准考证打印。第十三条学校于2018年3月24日对申请入学者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地点: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考核方式:1.“普高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2.“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第十四条综合评价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及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储备、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兴趣爱好及专业技能等。“三校生”文化基础测试: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题),试题命题范围不超出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命题大纲。第十五条学校于2018年3月30日前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第十六条预录取考生于2018年4月9日持学校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秦都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六章综合评价成绩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综合评价总成绩分别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三校生”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普高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为参照,不计入总成绩。2.“三校生”: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第十八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省招办提供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七门课成绩为基础,经过赋分后,以其算术平均值计入综合评价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赋分标准为: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所考察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均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录取。“三校生”文化基础测试科目及分值:语文4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满分100分。第七章录取规则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二十条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划定预录取控制线,同时综合考虑各专业报考人数和成班人数(每班30人),以不低于实考人数10%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第二十一条学校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综合评价总分相同,“普高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校生”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基础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入学申请者,学校将不予录取。第二十二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不予录取。第八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收费标准:美术教育专业9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 空调四人间,1200元/生?年(带卫生间);1050元/生?年(不带卫生间)。第九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体系,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四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我校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学生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奖励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第二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3500元/生*学年;一般困难的学生2500元/生*学年。社会资助:美国角声基金会助学金:每年资助十名学生,每人3000元;新加坡华侨助学金:每年资助十名学生,每人2000元。勤工助学:根据工作性质分为劳动岗(后勤劳动服务)和助理岗(行政助理岗、教学助理岗、科研助理岗、实验助理岗、图书资料助理岗)两大类,劳动岗540元/月,助理岗300元/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助学金: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全额补助。第二十六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第十章附则第二十七条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咸阳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01-07
咸阳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分省分专业计划 大专业名称科类计划总数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陕西合 计3685211002010554510301034653515451025151120151512653030352917经济学文史4022222228思想政治教育S文史10533396学前教育S文史452241小学教育S文史703223258汉语言文学S文史7922232223222154汉语言文学S文史110汉语国际教育S文史352122226英语S文史12023222232322322322279日语文史4022135新闻学文史3535历史学S文史702322223252地理科学S文史6022155财务管理文史4022234国际商务文史352231文化产业管理文史3522328旅游管理文史2020本科文史小计8301053633062565118254665578415810672经济学理工3030金融数学理工3522229教育技术学S理工5022244学前教育S理工3535小学教育S理工5022343英语S理工70232222255数学与应用数学S理工1402232222332117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工35233物理学S理工140352285332332297化学S理工1402322222322322111地理科学S理工40238地理信息科学理工3535生物科学S理工7022264应用心理学S理工40238统计学理工3535材料化学理工3523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35233电子信息工程理工3535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理工353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7022332256软件工程理工7022264物联网工程理工3535化学工程与工艺理工3535财务管理理工30228土地资源管理理工35233旅游管理理工1515本科理工小计137511102422046561013735445468451512121206音乐学S艺文1551058610535598舞蹈学S艺文8215551031133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文352528美术学S艺文2551051559831755173绘画艺文30228书法学S艺文120301027873541412视觉传达设计艺文110101053676环境设计艺文651054343产品设计艺文6565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文3535音乐学S艺理2575211舞蹈学S艺理853播音与主持艺术艺理55美术学S艺理151212绘画艺理55书法学S艺理10334视觉传达设计艺理10127环境设计艺理514产品设计艺理55服装与服饰设计艺理55本科艺术小计1045851045222250840173114561010652体育教育S体理1605323147合计3410211002010554510301034653515451025151120151512653030352677学前教育S单招4040汉语言文学S单招808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单招4040旅游管理单招8080本科预留35注:标注“S”的为师范类专业,最终计划以各省公布数据为准。 详情
咸阳师范学院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2-1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高职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咸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722,在陕招生代码:802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属于专科办学层次,只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秦都两个校区,占地824亩,另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336人,高职学生2351人,留学生100余人。学校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33个研究机构,有本科专业55个(师范类专业19个、非师范类专业36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230人,其中专任教师83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36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职工140人。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高度重视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赴菲律宾、泰国担任汉语志愿者项目,赴新加坡幼儿园任教项目,赴韩国东亚大学游学活动项目、交换生项目,“2+2”“3+1”赴美国留学双学位项目,为学生出国留学、实习实践搭建平台。第五条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学校现有渭城、秦都两个校区,高职办学地点位于秦都校区。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 邮编:712000秦都校区:咸阳市珠泉西路3号 邮编:712025学校网址:www.xync.edu.cn联系电话:029-33720888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的制订,组织实施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学校高职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及招生就业处、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教务处、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实验室管理处、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七条 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实施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学校高职综合评价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 http://zsb.xync.edu.cn招生咨询电话: 029-33720888,33587688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第九条 2019年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由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 申请参加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根据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 已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19年3月15日8:00至3月19日18:00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xync.edu.cn)进入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高考报名号)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所有步骤后即可打印准考证。第十三条 学校于2019年3月24日对申请入学者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地点: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考核方式:1.普高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2.“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第十四条 综合评价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储备、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业兴趣爱好等。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从事旅游管理相关工作的基础知识、应变能力和综合素养等。 “三校生”文化基础测试:笔试,主要考查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基础知识(一套试题),试题命题范围不超出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命题大纲。第十五条 学校于2019年4月4日前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第十六条 预录取考生于2019年4月10日持高职分类考试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秦都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六章 综合评价成绩认定办法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满分300分。“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三校生”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三校生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省招办提供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七门课成绩为基础,经过赋分后,以其算术平均值计入综合评价总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参照,不计入总成绩。第十八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三校生”文化基础测试科目及分值:语文4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第七章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划定预录取控制线,预录取人数不超过高职分类招生计划总数。学校综合考虑各专业参加测试人数、计划数和成班数(每班30人)等因素,设置最低淘汰比例为10%。第二十一条 学校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综合评价总分相同,普高生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校生”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基础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第二十二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不予录取。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陕西省物价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第九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优秀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十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0-02-12
学校简介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秦都两个校区,高职教学点位于秦都校区。学校占地800余亩,另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33个研究机构,本科专业54个(师范类专业19个、非师范类专业35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高职专业1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25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博士、硕士占比80%以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高度重视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赴菲律宾、泰国担任汉语志愿者项目,赴新加坡幼儿园任教项目,赴韩国开展交换交流、游学活动, 以及通过“2+2”“3+1”的形式赴美国、韩国留学攻读双学位项目,为学生出国留学、实习实践搭建平台。先后聘请10个国家的100余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已培养留学生650多名。 2020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一、招生对象 申请参加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具有有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2020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类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旅游类 旅游管理 三年 文史 500 教育与体育类 学前教育 S 三年 文史 汉语 S 三年 文史 应用英语 三年 文史 旅游类 旅游管理 三年 理工 教育与体育类 学前教育 S 三年 理工 应用英语 三年 理工 计算机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理工 注:标注“S”的为师范类专业。分专业计划数按考试报名的实情动态调整。 三、综合评价内容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另行组织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机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储备、职业兴趣爱好等。 四、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流程 依据我校招生专业,学校拟申请成为计算机类、旅游类、教育与体育类机测考点。机测考点院校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内容 考生提出入校申请 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 1.考生提出入学申请前,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拟报专业类; 2.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www.sneac.edu.cn),向我校校提出入学申请。专业志愿填报 专业类测试 申报 准考证打印 3月5日8:00至3月9日18:00 1.已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20年3月5日8:00至3月9日18:00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xync.edu.cn/),进入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管理系统(用户名为高考报名号,密码为666666),选报专业,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 2.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完成所属专业类测试报名(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所有网报步骤 ,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 3.在其他考点参加过相同专业类测试的考生,无需再次在我校考点参加相同专业类测试。 职业适应性 测试 3月14日至15日 1.测试地点:咸阳师范学院(咸阳市文林路43号)渭城校区 2.测试方式:机试 预录取名单 公示 3月26日17∶00前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注册报到 3月31日9:00至17:00 预录取考生持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秦都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综合评价成绩认定办法 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以省招办提供的考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七门课成绩为基础, 经过赋分(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以其算术平均值计入综合评价总成绩。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参照,不计入总成绩。 六、录取规则 1、学校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2、各专业预录取人数由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总数、实际报考情况、学生综合评价结果及办学条件等情况决定。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不予录取。 七、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陕西省物价部门调整本年度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八、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优秀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 邮编: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珠泉西路3号 邮编:712025 学校官网:www.xyn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xync.edu.cn/ 微信公众号: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 029-33587688 详情
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2-1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及《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9〕28号)有关规定,确保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高职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严格落实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开展。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咸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722,在陕招生代码:802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办学层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秦都两个校区,占地800余亩,另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留学生30余人。学校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33个研究机构,有本科专业54个(师范类专业19个、非师范类专业35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25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博士、硕士占比80%以上。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高度重视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赴菲律宾、泰国担任汉语志愿者项目,赴新加坡幼儿园任教项目,赴韩国开展交换交流、游学活动, 以及通过“2+2”“3+1”的形式赴美国、韩国留学攻读双学位项目,为学生出国留学、实习实践搭建平台。第五条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高职办学地点位于秦都校区秦都校区:咸阳市珠泉西路3号 邮编:712025学校官网:www.xyn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xync.edu.cn/微信公众号: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9-33720888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的制订,组织实施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学校高职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招生就业处、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第七条 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规定,实施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九条 申请参加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具有有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考生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如拟报考专业类所含专业招生计划涉及我校,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第十一条 已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于2020年3月5日8:00至3月9日18:00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入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管理系统,填写基本信息、选报专业,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完成所属专业类测试报名(我校拟申报计算机类、旅游类、教育与体育类等三类测试考点,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所有网报步骤 ,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在其他考点参加过相同专业类测试的考生,无需再次在我校考点参加相同专业类测试。第十二条 学校拟于2020年3月14日至15日对申请测试者统一组织测试。测试地点: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咸阳市文林路43号)测试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机试)测试专业类:计算机类、旅游类、教育与体育类测试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学前教育、汉语、应用英语第十三条 综合评价内容:文化素质测试: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另行组织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机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储备、职业兴趣爱好等。 第十四条 学校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招办,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第十五条 预录取考生于2020年3月31日9:00至17:00持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秦都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六章 综合评价成绩认定办法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第十七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以省招办提供的考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七门课成绩为基础,经过赋分(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以其算术平均值计入综合评价总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参照,不计入总成绩。第七章 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十九条 各专业预录取人数由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总数、实际报考情况、学生综合评价结果及办学条件等情况决定。学校以不低于实际考试人数20%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预录取总人数不超过高职分类招生计划总数。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第二十一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不予录取。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陕西省物价部门调整本年度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第九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优秀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十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02-12
咸阳师范学院2020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类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数旅游类旅游管理三年文史500教育与体育类学前教育S三年文史汉语S三年文史应用英语三年文史旅游类旅游管理三年理工教育与体育类学前教育S三年理工应用英语三年理工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理工注:标注“S”的为师范类专业。分专业计划数按考试报名的实情动态调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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