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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Shaanxi Polytechnic Institute 简称:“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院” 所在地:咸阳 类型:综合类

国家示范性高职
  •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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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招报考咨询公告2020-02-19
各位考生、家长:近期,湖北武汉等全国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国家及陕西省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本着对同学们高度负责、对家长们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疫情期间我院招生宣传工作主要采取QQ、电话、微信等线上宣传、咨询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咨询QQ:4000298112欢迎广大考生来电咨询各院系咨询电话及QQ一览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2020年2月1日详情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示范院校单招招生简章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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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招报名流程2020-02-19
凡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详情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1
2020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28。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第六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950年建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商贸与流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现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及方向80个,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名。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2020年我院80个专业及方向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条  投档比例: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设置为1:1。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第十三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第十五条  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第十六条  ①学费: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②住宿费(带空调、暖气):普通间每生650元/年,标准间1000元/年。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③学校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四等奖300元。④优秀新生奖励:按照《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特等奖学金奖励16500元;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三等奖学金 2000元;四等奖学金1000元。⑤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800元/年,一般贫困生2800元/年。⑥其他资助:包括特殊困难补助、冬夏补助、临时突发性补助、伙食补贴、毕业生学费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咨询方式第十八条  ①咨询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②QQ咨询:4000298112。③E-MAIL:SXPIZSB@163.COM。④学院网址:http://www.sxpi.edu.cn/;招生网址:http://zsw.sxpi.edu.cn/。 第七章 其它须知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第二十二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四条  我院章程规定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6月10日  详情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第六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校67年来,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物流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办63个高职(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0余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7年我院59个专业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   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投档比例: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设置为1∶1。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   第十三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第十五条  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六条  ①学费: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②住宿费(带暖气):普通间每生650元/年,标准间1000元/年。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③学校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四等奖300元。④优秀新生奖励: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⑤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⑥其他资助:包括特殊困难补助、冬夏补助、临时突发性补助、伙食补贴、毕业生学费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咨询方式   第十八条  ①咨询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②QQ咨询:4000298112。③E-MAIL:SXPIZSB@163.COM。④学院网址:http://www.sxpi.edu.cn/;招生网址:http://zsw.sxpi.edu.cn/。 第七章 其它须知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5月18日 详情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28。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第六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校68年来,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物流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现招生高职(专科)专业61个,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0余名。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  2018年我院61个专业面向9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条  投档比例: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设置为1∶1。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第十三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第十五条  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章收费、奖助学办法第十六条  ①学费: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②住宿费(带空调、暖气):普通间每生650元/年,标准间1000元/年。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③学校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四等奖300元。④优秀新生奖励:二本线上者,奖励16500元;二本线下10分之内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二本线下10分至20分之内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二本线下20分至30分之内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本线下30分至60分之内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⑤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⑥其他资助:包括特殊困难补助、冬夏补助、临时突发性补助、伙食补贴、毕业生学费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咨询方式第十八条  ①咨询电话:029—33152020、33152021。②QQ咨询:4000298112。③E-MAIL:SXPIZSB@163.COM。④学院网址:http://www.sxpi.edu.cn/;招生网址:http://zsw.sxpi.edu.cn/。 第七章其它须知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第二十二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5月24日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 电话:
    %u0030%u0032%u0039-%u0033%u0033%u0031%u0035%u0032%u0030%u0032%u0031 %u0033%u0033%u0031%u0035%u0032%u0030%u0032%u0030
  • 邮编:
    7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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